收费标准
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
发布日期:2023-12-28        来源:四川省纤维检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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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5〕925号)等文件的要求,我局通过成本核算等方式重新确定纤维、纺织、皮革类委托检验的收费标准,按附件《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执行》,原公示收费标准的文件(川纤检办〔2016〕5号)作废。同时做出如下公示:

一、委托检验服务过程中,应当告知委托方有关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,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,确保给委托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。

二、我局纤维、纺织、皮革类常规项目的检验时限按SCXJ/GL1003.23-2023《检验检测时效性操作规程》规定执行;委托方要求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/证书,按附件收费标准执行;3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/证书,按附件收费标准上浮50%执行;2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/证书,按附件收费标准上浮100%执行。同一样品,委托方相同,使用单位不同的系列报告,每增加一个使用单位,每一样品收取100元。

三、对附件未涵盖的项目、特别复杂的样品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委托检验,检验费用根据委托协议规定(或双方协商)的价格收取。

四、相关部门对收费另有规定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本收费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附件:《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》


 

四川省纤维检验局

2023年1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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