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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护天使!国家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今起实施
发布日期:2016-06-01        来源:四川省纤维检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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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6月1日起,国家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强制性标准(GB 31701-2015 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)(以下简称新标准)正式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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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0~14岁婴幼儿及儿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,包括服装、床上用品等,布艺毛绒类玩具、布艺工艺品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、箱包、背提包、伞、地毯、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该标准的范围。在GB 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基础上,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(童装)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,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在化学安全、机械安全、纺织附件与锐利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。同时,明确规定: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(标识)上必须标明安全类别,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,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,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,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“婴幼儿用品”,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产品时,可参考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进行选购。该规范具有两年实施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,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。2018年6月1日起,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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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规范是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要求的全面升级,有助于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,为呵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、安全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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